- 光伏发电九大政策助推 有何理由不发展
- 发布人:电老虎 时间:2015-09-02 新闻来源:索比太阳能光伏网 浏览量:
电老虎网简讯:光伏发电产业是国家鼓励发展的朝阳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对改善能源结构、破解资源环境压力、加快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商南县大力发展光伏发电产业的实施意见》出台了有利于光伏发电产业的九大优惠政策,从此它的发展再也不用那么愁眉苦脸的了,处处都有希望,处处都充满着勃勃生机。以下是九大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

(一)价格政策。一是县供电分公司按照每千瓦时1元的上网标杆电价全额收购分布式光伏发电量;
二是县供电分公司对分布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按照我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目前每千瓦时0.3894元),国家进行全电量补贴每千瓦时0.42元。补贴资金按财政部财建〔2013〕39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4〕1908号文件规定结算。对在我县注册、缴纳税金的光伏发电企业,除可选择以上两种结算模式,享受市上按发电量给地面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每度补贴0.004元和0.02元之外,县级财政每度补贴0.006元和0.03元。补贴时间从电站建成投产算起,时限暂定15年,补贴资金来源于光伏发电企业缴纳税金的县级留成部分。
(二)土地政策。对分布式屋顶电站、建筑一体化光伏电站、光伏照明工程和利用大型设施农业、养殖场等不占用新增用地的光伏电站项目,国土部门要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优先保障利用荒山、荒坡、荒滩、护坡等未利用土地建设光伏地面电站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三)金融政策。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光伏并网发电企业的扶持力度,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和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的光伏发电企业优先提供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和灵活运用多种金融工具,保障光伏发电项目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光伏发电企业通过股票、债券市场融资,鼓励社会团体、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资建设光伏发电及光伏发电配套项目,提倡光伏产品生产企业采取项目总承包或以产品(设备)入股的形式参与项目建设,积极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以自有土地、空闲屋顶等资产参股投资光伏电站,减少项目融资成本。
(四)财政政策。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光伏企业研发费用符合有关条件的,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省级财政策每瓦1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外,对在我县注册、缴纳税金且累计在县内安装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0MW 以上、管理维护光伏发电装机超过20MW以上的企业,按其劳务报酬计征的个人所得税本级收入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在我县注册、缴纳税金的逆变器、光伏电缆、变压器及光伏玻璃、彩钢、构件等配套产品生产企业,按其缴纳地方本级次税金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以上一次性奖励从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县上在已设立的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优先支持在我县注册纳税的光伏发电运营企业、年度重点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对重点示范企业给予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支持。
(五)项目政策。县发改、科技、经贸、财政、住建、环保等部门要加强与中省市的沟通衔接,积极引导企业申报产业引导、产业振兴、节能环保、科技计划、高新技术、光伏建筑一体化等项目,争取中省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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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光伏,发电,政策,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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