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网 >
国家电网2018年第四批招标项目(物资) 招标二次公告
发布人:电老虎 时间:2018-10-12  新闻来源:未知  浏览量:

1.招标条件

本批次项目招标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运行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并委托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见附件1 物资项目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编号项目投标。

(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单位)。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规定,若投标人为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其代理产品的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被司法机关立案;若接受外购外协,投标人外购外协产品的供应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被司法机关立案。

(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应当合法有效,到“中国裁判文书网”自助查询,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未提供合法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做否决投标处理。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5本次招标是否代理商投标,见附件1 物资项目清单。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项目投标。

3.7其它专用资格要求见附件1 物资项目清单。

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附件格式填写“附件2 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申请表”,连同电汇底单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sgoczhaobiao@163.com,招标人收到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附件2 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申请表”所填写E-mail中。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条款4.5,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形式: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4.4.1 投标人首先按照4.5要求将购标费汇至我公司账户;

4.4.2 填写“附件2 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申请表”

4.4.3 将excel版 “附件2 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申请表” (切勿扫描)、购标费汇款底单一同发送至sgoczhaobiao@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为应答人“公司全称+招标编号”;

4.4.4 收到邮箱自动回复视为我公司收到邮件,工作人员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贵公司邮箱。

4.5 招标文件售价:

每个招标编号项目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投标人应以投标单位名义汇款至下述账户,汇款底单附言必须注明“招标编号+购标费” (例如:SGOC-2018ZW04-101购标费)(不接受个人汇款和超级网银汇款),购买多个项目招标文件须合并汇款(切勿分包汇款),汇款底单附言必须注明“批次编号+购标费”(例如:SGOC-2018ZW04购标费)。

账户名称: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账 号:110061242018010126588

4.6 购标费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投标人须按要求在“附件2 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申请表”中填写完整,如因贵公司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发票开错,我公司将不予更正、退换、作废。

4.7 如贵公司中标,且贵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我公司将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不是一般纳税人供应商,均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注:如中标服务费金额在3000元及以下的项目,均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8 如因投标人内部没有沟通协调好或提供信息有误的,重复购买同一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或已过文件获取时间,汇款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文件费用售后概不退还。发票一经开出不予更正、退换、作废。

4.9 购标费发票在评审后统一邮寄,服务费发票在定标后统一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1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地点:北京商务会馆七层会议室(北京市南二环右安门外玉林里1号楼,右安门桥西南)(电话:010-63292244)。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3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汇款的方式开具,投标人应以投标单位名义汇款至下述账户,汇款底单附言必须注明“招标编号+保证金”(例如:SGOC-2018ZW04-101保证金),如投标人参与多个项目投标,保证金不得以总额方式累计汇入,应按投标项目逐笔汇入。投标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得重复使用,按对应项目一收一退。

账户名称: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账 号:110061242018010126588

6.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有效期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收取代理服务费后及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

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sgcc.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或查询发票、保证金等,请优先向下列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六区2号楼7层

电子邮件:sgoczhaobiao@163.com

标书联系人: 黄工 131 6423 5615

靳工 150 2279 0465

宋工 1352 154 0566

杨工 152 4204 2601

保证金联系人:张萌 010-58387973

技术联系人:张工 188 1146 2477

9.合规声明

招标文件(包括开标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注:1.如投标人参与多个项目投标,保证金不得以总额方式累计汇入,应按投标项目逐笔汇入。投标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得重复使用,按对应项目一收一退。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电汇底单“附言”中需注明“招标编号+保证金”,不得简写、缩写,如此项缺失可能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还。

2018年10月11日

 

欢迎关注电老虎网线下100场电气行业大会,共享资源,一同致富!

关键词:招标二次公告

分享:

推荐文章

  1. 01
  2. 02
  3. 03
  4. 04
  5. 05
  6. 06
  7. 07

最新文章

  1. 01
  2. 02
  3. 03
  4. 04
  5. 05
  6. 06
  7. 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