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保部处罚46家脱硫脱硝设施存在问题企业:涉及五大发电等
- 发布人:电老虎 时间:2015-06-26 新闻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浏览量:
电老虎网简讯:获悉,今日环保部发布关于对2014年脱硫脱硝设施存在突出问题企业予以处罚的公告,其中涉及五大发电等多家电力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4号)、《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36号)、《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008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和《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42号)等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部组织实施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结果,决定对2014年脱硫脱硝设施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予以公告。现公告如下:

一、核查结果
(一)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所属的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龙华吉林热电厂(龙潭发电厂)、吉林龙华白城热电厂、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北安热电有限公司、沈阳热电厂、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双辽发电厂、康平发电有限公司、和龙热电厂等10家单位超标排放问题突出。
1.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
该公司现有2台200MW、2台600MW燃煤火电机组,分别于1988年8月、1989年7月、2007年12月、2008年1月建成投运。1#、2#机组采用碱液喷淋脱硫除尘一体化工艺,5#、6#机组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6#机组采用SCR脱硝工艺。1#、2#、5#、6#机组享受脱硫电价,6#机组享受脱硝电价。经核查核实,该公司2014年发电量68.3亿千瓦时,煤炭消耗量355.2万吨,燃煤平均硫份0.26%。1#、2#机组脱硫工艺简易,运行不正常,中控系统不完善,二氧化硫长期超标排放;1#、2#、5#机组未建脱硝设施,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
2.龙华吉林热电厂(龙潭发电厂)
该厂现有2台125MW、2台220MW燃煤火电机组,分别于2003年1月、2003年12月、1987年12月、1989年5月建成投运。经核查核实,该厂2014年发电量33.1亿千瓦时,供热量1020.4万吉焦,煤炭消耗量286.2万吨,4台机组均未建脱硝设施,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
3.吉林龙华白城热电厂
该厂现有2台200MW燃煤火电机组,均于2012年3月建成投运。经核查核实,该厂2014年发电量14.3亿千瓦时,供热量85万吉焦,煤炭消费量114.3万吨,2台机组均未建脱硝设施,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
4.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
该公司现有2台200MW燃煤火电机组,均于2010年12月建成投运。经核查核实,该公司2014年发电量18.5亿千瓦时,供热量508.9万吉焦,煤炭消耗量135.8万吨,2台机组均未建脱硝设施,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
5.北安热电有限公司
该公司现有2台50MW燃煤发电机组,均于1997年12月建成投运。经核查核实,该公司2014年发电量5.8亿千瓦时,供热量376万吉焦,煤炭消耗量55.3万吨,燃煤平均硫份0.23%,2台机组均无脱硫设施,二氧化硫长期超标排放。
6.沈阳热电厂
该厂现有2台25MW燃煤火电机组,均于1982年1月建成投运,4#机组采用半干法脱硫工艺。经核查核实,该厂2014年发电量2.7亿千瓦时,供热量422.6万吉焦,煤炭消耗量35.5万吨,燃煤平均硫份1%。3#机组未建脱硫、脱硝设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4#机组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二氧化硫超标排放1218小时,未建脱硝设施,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
7.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
该厂现有2台350MW燃煤火电机组,均于2011年12月建成投运,采用SCR脱硝工艺,享受脱硝电价。经核查核实,该企业2014年发电量31.9亿千瓦时,供热量516.9万吉焦,煤炭消耗量232.3万吨,脱硝设施运行不正常,1#、2#机组氮氧化物分别超标排放1863小时、2034小时。
8.双辽发电厂
该厂现有4台300MW燃煤发电机组,分别于1994年4月、1995年11月、2000年12月、2000年12月建成投运,采用SCR脱硝工艺,2014年10月起享受脱硝电价。经核查核实,该企业2014年发电量43.9亿千瓦时,供热量110.2万吉焦,煤炭消耗量325.4万吨,脱硝设施投运率低,运行不正常,1#-4#机组氮氧化物分别超标排放2746小时、2037小时、960小时、1600小时。
9.康平发电有限公司
该公司现有2台600MW燃煤发电机组,均于2009年9月建成投运,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SCR脱硝工艺;均享受脱硫电价,2014年4月起均享受脱硝电价。经核查核实,该企业2014年发电量46.5亿千瓦时,供热量110.6万吉焦,煤炭消费量286万吨,燃煤平均硫份1.2%,脱硫脱硝设施运行不稳定,1#、2#机组二氧化硫分别超标排放725小时、1119小时,氮氧化物分别超标排放530小时、1233小时。
10.和龙热电厂
该厂现有2台12MW循环流化床机组,均于2012年11月建成投运,采用干法脱硫工艺。经核查核实,该企业2014年发电量0.48亿千瓦时,供热量123.2万吉焦,煤炭消耗总量14.6万吨,燃煤平均硫份0.4%,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环保中控系统数据混乱,二氧化硫长期超标排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4号)、《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36号)、《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008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和《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42号)等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部组织实施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结果,决定对2014年脱硫脱硝设施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予以公告。现公告如下:

一、核查结果
(一)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所属的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龙华吉林热电厂(龙潭发电厂)、吉林龙华白城热电厂、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北安热电有限公司、沈阳热电厂、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双辽发电厂、康平发电有限公司、和龙热电厂等10家单位超标排放问题突出。
1.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
该公司现有2台200MW、2台600MW燃煤火电机组,分别于1988年8月、1989年7月、2007年12月、2008年1月建成投运。1#、2#机组采用碱液喷淋脱硫除尘一体化工艺,5#、6#机组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6#机组采用SCR脱硝工艺。1#、2#、5#、6#机组享受脱硫电价,6#机组享受脱硝电价。经核查核实,该公司2014年发电量68.3亿千瓦时,煤炭消耗量355.2万吨,燃煤平均硫份0.26%。1#、2#机组脱硫工艺简易,运行不正常,中控系统不完善,二氧化硫长期超标排放;1#、2#、5#机组未建脱硝设施,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
2.龙华吉林热电厂(龙潭发电厂)
该厂现有2台125MW、2台220MW燃煤火电机组,分别于2003年1月、2003年12月、1987年12月、1989年5月建成投运。经核查核实,该厂2014年发电量33.1亿千瓦时,供热量1020.4万吉焦,煤炭消耗量286.2万吨,4台机组均未建脱硝设施,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
3.吉林龙华白城热电厂
该厂现有2台200MW燃煤火电机组,均于2012年3月建成投运。经核查核实,该厂2014年发电量14.3亿千瓦时,供热量85万吉焦,煤炭消费量114.3万吨,2台机组均未建脱硝设施,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
4.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
该公司现有2台200MW燃煤火电机组,均于2010年12月建成投运。经核查核实,该公司2014年发电量18.5亿千瓦时,供热量508.9万吉焦,煤炭消耗量135.8万吨,2台机组均未建脱硝设施,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
5.北安热电有限公司
该公司现有2台50MW燃煤发电机组,均于1997年12月建成投运。经核查核实,该公司2014年发电量5.8亿千瓦时,供热量376万吉焦,煤炭消耗量55.3万吨,燃煤平均硫份0.23%,2台机组均无脱硫设施,二氧化硫长期超标排放。
6.沈阳热电厂
该厂现有2台25MW燃煤火电机组,均于1982年1月建成投运,4#机组采用半干法脱硫工艺。经核查核实,该厂2014年发电量2.7亿千瓦时,供热量422.6万吉焦,煤炭消耗量35.5万吨,燃煤平均硫份1%。3#机组未建脱硫、脱硝设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4#机组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二氧化硫超标排放1218小时,未建脱硝设施,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
7.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
该厂现有2台350MW燃煤火电机组,均于2011年12月建成投运,采用SCR脱硝工艺,享受脱硝电价。经核查核实,该企业2014年发电量31.9亿千瓦时,供热量516.9万吉焦,煤炭消耗量232.3万吨,脱硝设施运行不正常,1#、2#机组氮氧化物分别超标排放1863小时、2034小时。
8.双辽发电厂
该厂现有4台300MW燃煤发电机组,分别于1994年4月、1995年11月、2000年12月、2000年12月建成投运,采用SCR脱硝工艺,2014年10月起享受脱硝电价。经核查核实,该企业2014年发电量43.9亿千瓦时,供热量110.2万吉焦,煤炭消耗量325.4万吨,脱硝设施投运率低,运行不正常,1#-4#机组氮氧化物分别超标排放2746小时、2037小时、960小时、1600小时。
9.康平发电有限公司
该公司现有2台600MW燃煤发电机组,均于2009年9月建成投运,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SCR脱硝工艺;均享受脱硫电价,2014年4月起均享受脱硝电价。经核查核实,该企业2014年发电量46.5亿千瓦时,供热量110.6万吉焦,煤炭消费量286万吨,燃煤平均硫份1.2%,脱硫脱硝设施运行不稳定,1#、2#机组二氧化硫分别超标排放725小时、1119小时,氮氧化物分别超标排放530小时、1233小时。
10.和龙热电厂
该厂现有2台12MW循环流化床机组,均于2012年11月建成投运,采用干法脱硫工艺。经核查核实,该企业2014年发电量0.48亿千瓦时,供热量123.2万吉焦,煤炭消耗总量14.6万吨,燃煤平均硫份0.4%,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环保中控系统数据混乱,二氧化硫长期超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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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环保部,发电,处罚,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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