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评改革再放“大招” “风暴”来袭(2)
- 发布人:马维辉 时间:2015-10-30 新闻来源:华夏时报 浏览量:
规划环评上位
未来,环评何去何从?潘岳表示,环保部将通过强化环评制度,特别是以规划环评制度为引领,全面推进和完善环境保护各项制度。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环评分为“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简称“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简称“项目环评”)。但从现实情况看,实施过程中往往存在“重项目环评、轻规划环评”的现象。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劲表示,项目环评只是相对“末端”的一种前端预防,其结果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2002年我国设立规划环评制度,意图就是将预防原则贯彻在政府规划决策的最前端;然而,由于各部门对规划环评认识不一,最终造成《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规划环评的规定不甚详细,使其在实践中很难具体操作。
数据显示,从2003年《环评法》实施以来,通过审批的113个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中,有52个是在规划环评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审批的。作为环评管理体系的“龙头”,规划环评“落地难”使整个环评制度的成效大打折扣。
10月27日,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地区战略环境评价项目启动会暨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咨询组成立会议上,潘岳表示,规划环评在决策链的前端就实现早期介入,能使规划更绿色、更环保、更源头预防。通过规划环评,生态文明理念就能变为一个个实实在在的绿色产业规划、城市规划、流域与区域规划,实现理念的具体化、规则化、可操作化。
“当前能真正推动发展战略和规划不断绿色化的重要手段,就是规划环评。”潘岳表示,未来5年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也是规划环评大有可为的关键时期。环保部要迎难而上,以规划环评落地引领环评的改革与创新。
目前,环保部已经进行了大量工作。包括: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地区进行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推动《环评法》《规划环评条例》修订等法律法规的配套工作,探索环评与排污许可深度融合等创新管理方式,以及严肃环评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等。(责任编辑: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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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环评,风暴,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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