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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规划遇体制上的缺失(2)
发布人:电老虎 时间:2015-07-02  新闻来源:中国投资咨询网  浏览量:

 
  规划者的考验
 
  电力工业发展规划作为电力行业中长期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其编制、发布和落实的职责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承担,相关部委参与。由于能源建设长周期的特点,如何更好地在规划中衔接将当下的建设与未来的需求对于规划制定者的一大挑战。
 
  在姜绍俊看来,规划要处理好电力规划与电源项目、电网项目前期工作的关系。目前电力项目的前期工作大体上分为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规划与项目挂不挂钩,二是项目进入规划要设定门槛,在取消“路条”的条件下怎样衔接好这一过程。
 
  “因为能源基础设施的建设周期都比较长,长的需要十年,比如核电、大型水电甚至要花上十多年才能建成,有的要五六年时间,短的也要两三年时间。未来的需求跟当下的建设之间怎样衔接?这个需要通过规划实现。”上述前能源局某官员称。
 
  “另外,也需要通过规划来统筹建设问题,就是说不能集中开工建设,还得考虑到上游产业,比如上游的设备制造企业,你把单子给了设备制造企业,一时生产不了,或者按照这么大的单子来配置生产能力,假如到明年你不需要了,突然没了订单,就会导致设备的闲置,这就要考虑到上游的设备制造商也要均衡安排生产。同时,我们也要考虑到下游,比如中能建、中电建等施工企业,不能说今年突然开工这么多的项目,到明年又没了,应该有一个均衡安排建设的问题,也就是说每年安排多少项目,这个靠市场是没有办法做的,而需要通过规划来引导解决。”
 
  因而,对于规划起草者而言,更难的是各方利益的协调。作为能源规划一部分,电力规划要改变“十二五”期间诸多专项电源规划、区域电网规划的碎片化现象,加强统筹解决机制。
 
  除了电网与电源的衔接,中央和地方的规划协调牵扯问题颇多。
 
  因为不同的岗位、部门,不同的地方考虑也是不一样的。地方政府考虑的项目多少、就业和税收,项目收益往往放于第二位。而作为中间的规划制定者,既要解决供需的问题,又要解决行业可持续的问题。不同的部门需要相互制衡、相互协调,与过去相比,难度再不断加大。


 
  特别是从2013年5月开始,国务院陆续公布了中央国家机关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名录。按照2014年2月公布的《国家能源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国家能源局保留了17项能源审批权。其中3项由能源局派出机构实施。
 
  这也就意味着,审批权下放后,国家能源局的职能将演变为制定产业规划、执行能源法律法规以及对市场进行监管。
 
  “过去中央定规划,中央审批项目,一个部委相对是容易的。现在项目审批下去了,怎么统筹好、协调好,那难度肯定增大。过去统筹协调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连规划都出不来,现在下去以后更是了,你怎么统筹协调,可能比过去的难度是几何的提升。规划的制定这实际上是对政府部门统筹协调能力的一个挑战。”欧阳昌裕评价道。
 
  此外,处理好政府部门内综合规划局与专业司局的关系也是难点。“1988年成立能源部,规划设在综合计划同归口管理各产业规划,各专业司局可研究提出建议。现在国家能源局也设有综合部门和专业部门都在规划,这样综合和专业之间就需要衔接。”姜绍俊说。

关键词:电力,电网,电力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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