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力规划遇体制上的缺失(3)
- 发布人:电老虎 时间:2015-07-02 新闻来源:中国投资咨询网 浏览量:
也就是说,电力规划除了涉及能源局综合性的规划司外,电力司、新能源司、核电司等专业司局之间的协调也是重点。
在姜绍俊看来,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在取得巨大成功的同时,也产生了规划、科研等事业被弱化的副作用。规划院实行企业化,他所应当具有的政府职能荡然无存,连续三个五年规划执行的不理想,体制上的缺失是重要原因。
从目前情况看,中国能源集团下属的电力规划中心依然受国家能源局委托进行规划工作。对于具体实施规划的电力规划中心而言,做到公正和客观,不受企业身份的影响也是难上加难。
此外,据佟明东介绍,电力规划也是滚动修改,3年为时间窗口。除了出台前的前期协调,后期的实施跟踪也至关重要。
“过去的电力部规划处除了批项目之外,大部分的工作量是研究规划,研究市场。规划完成后,还要跟踪实施,实施我们有另外的计划处,如果某个地方过剩了,看得见的在建规模多了,那对不起,你今年或明年要控制。”欧阳昌裕介绍说。
在姜绍俊看来,规划实施与规划编制同样重要。规划发布者每年应检查规划实施情况,提出规划实施报告,并将报告内容纳入年度工作报告。规划实施的第二年结束后应考虑滚动修订。规划期结束后应对规划实施提出总结报告,该总结报告需要履行一定的批准手续,并向全社会公告五年电力规划实施情况。委托第三方对规划执行情况做后评价。这样使得规划研究、编制、发布、修订、总结、后评价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
“一部规划的出台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要求。对于我们而言,如何协调与地方政府和各大企业之间的沟通,也是难点。就像考试一样,时间一到,我们肯定会交卷。但是交出一份让各方都满意的答卷几乎是不可能的。”佟明东感慨道。(责任编辑: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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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力,电网,电力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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